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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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中国企业处理一宗其与一家新加坡贸易公司之间有关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 任纠纷,就尚未签署的仲裁协议的约束力提起管辖权异议和答辩;仲裁依据 HKIAC 机构 仲裁规则在香港以英文进行; 代表一家中国民营企业处理其与一家香港国际大型经销商集团之间有关国际贸易合同 项下的解约纠纷,仲裁依据 HKIAC 机构仲裁规则进行,适用香港法律,以英文进行,在 仲裁中代表客户及时提起管辖权异议并取得仲裁庭支持,维护客户利益并最大程度保障 费用开支; 代表一家香港公司对多家境外企业(包括马来西亚公司和香港公司)根据一系列国际贸 易安排协议提起仲裁,仲裁依据 HKIAC 机构仲裁规则在香港进行,适用英国法律,以英 文进行; 代表两位移动互联及文化娱乐投资领域著名的投资人处理一宗其与一家国有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之间有关私募股权投资及行业准入合规问题的争议,仲裁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代表一家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处理一宗其与一家德国贸易公司之间有关货物 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议,仲裁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在 CIETAC 上海 分会进行; 代表一家境内合伙企业及其普通合伙人处理一宗其与一家境外公司之间有关股权购买协议的纠纷,仲裁依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在 SCIA 进行; 代表一家意大利奢侈品牌处理与其中国前总经销商之间有关不正当竞争、品牌经销许可、 产品质量、货品买卖、专柜装修、名誉侵权以及股东和关联方侵害债权人利益索赔等一 系列争议的中国本地诉讼和 CIETAC 仲裁,包括代表客户在中国法院取得 HKIAC 仲裁裁 决的认可与执行,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揭破公司面纱)平行诉讼等,并统一 协调处理境内外同步进行的一系列争议解决程序; 代表一家世界五百强美国公司处理其基于一宗香港仲裁裁决在中国大陆的承认与执行 所衍生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揭破公司面纱)诉讼; 代表一家中国领先的共享单车公司处理多起诉讼案件,涉及无因管理纠纷、不正当竞争 纠纷和侵权纠纷等。 陈律师还为多家大型企业、政府行政机关、外国公司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包括杭州 海关、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包杭实业、东方通信集团等。
个人简介:
陈冬莹律师拥有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和英文文学士学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执业律师资格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资格。陈律师于2015年加入天册担任专职律师,专注于在涉外或国际争议解决领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法律服务,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代理过多起复杂高标的的涉外仲裁案件,并为多家民营企业、政府行政机关、新兴行业的独角兽公司、著名外国公司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包括杭州海关、摩拜单车、东方通信集团、意大利健乐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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