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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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主要办理民商事和刑事经济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00多件和刑事案件30多件,期间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例如: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东环建筑材料厂、欧润吉生态环保(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首南兑糖佬饭店、宁波鸡毛兑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顺鹰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市锦发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开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宁波豪隆电气有限公司等。其中潘某某、朱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忻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另外在民商事案件中,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等领域,多次帮助委托人达成调解、化解矛盾;另一部分案件取得胜诉判决后,帮助当事人追回的涉案金额累计已达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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